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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通报7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8-06-27 | 来源:西部网 
核心提示: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崔刚)陕西省纪委日前通报了7起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分别是: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崔刚) 陕西省纪委日前通报了7起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分别是:


1.西安市周至县水务局和相关单位对黑河流域盗采石料监管不力问题。


2.咸阳市乾县城关街道办和相关单位对木卜村垃圾围村、污染环境整改不力问题。


3.汉中市西乡县林业局、国土局、水保局等对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监管不到位问题。


4.商洛市商南县城市管理局对污水溢流河道监管不力问题。


5.安康市汉阴县安监局对企业落实环保措施督促不力问题。


6.宝鸡市千阳县河道管理站对草碧镇非法采砂监管不力问题。


7.榆林市榆阳区煤炭局对煤炭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监管不到位问题。


通报指出,从上述7起问题看,有的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的情况;有的抓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有的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疏于职守、监管不力,其受到追究完全是咎由自取。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用好问责利器,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态多、行动少,尤其是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纠,绝不姑息。用严明的纪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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