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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首次采用"3+4大合议庭"方式 公开审理案件

发布日期:2017-12-25 | 来源:西部网 记者 孙华林 杨璐 孙挺  
核心提示: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采用“3+4”大合议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孙华林 杨璐 孙挺)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采用“3+4”大合议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案件,这在全省尚属首次,也标志着我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迈出新的一步。


12月22日上午10点,庭审开始。与以往不同的是,4名人民陪审员与3名法官一起全程参与,并按照程序当庭向被告人提问。


此次庭审的案件发生在今年6月份,在大荔当地引起广泛关注。


渭南中院是西北五省唯一一家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的中级法院,在案件庭审前五天,渭南中院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四位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他们和法官一样,全程参与阅卷、开庭、合议等各个环节,其中庭审后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定性量刑首先要独立进行合议。


人民陪审员陈书奇:“庭审完了以后,人民陪审员先进行合议,然后再参加由审判长主持的大合议,对事实的认定部分进行表决。”


经过合议,法庭当庭宣判,三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9年,6年,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地100多名市民旁听了庭审。


陕西省高院政治部法官法警管理处处长李滨先:“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实质性参审,对于我们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这些都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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