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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通报4起扶贫脱贫领域案件 干部挪用补助金

发布日期:2017-11-06 | 来源:商洛市纪委 
核心提示:日前,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脱贫领域案件,分别是:


    日前,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脱贫领域案件,分别是:


     1.商州区黑山镇二峪河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文合违规领取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问题。2016年10月,王文合在自身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条件下,未能及时申请退出贫困户,且主动申请上报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违规领取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1425元。2017年8月15日,黑山镇党委给予王文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财政。


    2.商南县试马镇荆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有财截留扶贫搬迁补助款问题。2011年至2015年7月,朱有财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并贪污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3万元,以村上名义截留9户群众移民搬迁补助款27万元用于村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9月7日,商南县纪委给予朱有财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涉法问题及资金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山阳县漫川关镇前店子村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蔡绍芳低保评定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12月,蔡绍芳在前店子村贫困户评定过程中,违规将本人家庭5人纳入贫困户管理,从2016年至2017年一季度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8786元。2017年7月26日,山阳县漫川关镇党委给予蔡绍芳党内警告处分。


    4.柞水县石镇林场挪用贫困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柞水县石镇林场场长陈春和研究决定,从国投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中挪用49990元用于购买办公设施,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17日,柞水县纪委给予陈春和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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