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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纪委通报典型案例 今年已党政纪处分219人

发布日期:2016-11-11 |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马广浩  
核心提示:公款私用、违规收费、伪造协议非法套取工程资金,当上级机关介入调查时竟销毁证据对抗组织调查……

西部网讯(记者 马广浩)公款私用、违规收费、伪造协议非法套取工程资金,当上级机关介入调查时竟销毁证据对抗组织调查……11月9日下午,铜川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案件发布会,通报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件,涉案的多名铜川市干部被铜川市纪委查处。


今年铜川给予党政纪处分219人


铜川市监察局副局长左车宁介绍,十八大以来,铜川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1428件(次),审查中发现问题线索246件,初核问题线索1674件,初核率100%,立案677件(其中县处级干部39件),结案6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15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


同时,立案案件由2011年的19件增加到2015年的222件,年均增幅84.9%,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2011年的8人增加到2015年的68人,年均增长70.7%。纪律审查主要指标持续保持大幅增长,立案增幅连年位居全省前列。


2016年1—10月,铜川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审查中发现问题线索173件,初核440件,立案236件,结案20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9人。


通报三起典型违纪案件


铜川市欣兴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市房屋拆迁公司)党支部书记冯国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在市纪委调查期间,伪造相关文书资料,销毁证据,并与有关涉案人员串供,多次提供虚假情况干扰组织调查,掩盖个人违纪事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施工协议,虚增施工项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套取工程资金。利用负责拆迁安置工程的职务便利,多次索要收取拆迁款;多次以虚报冒领、伪造协议等手段套取九州东道拆迁安置资金及房屋、附属物拆迁款。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冯国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责成市住建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资金,上缴国库。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已被批捕。


铜川市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粮食储备公司”)副总经理马斌、市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韦晓宇,在前期未深入考察了解相关企业资信、也未签订购销合同的情况下,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3500余吨小麦被转移去向不明,严重影响2014年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市发改委工委会研究并报市纪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马斌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韦晓宇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检察机关对马斌涉嫌违法问题立案侦查,其他责任人调查处理中。


铜川汽车运输公司副经理兼市二驾校校长阎文诚,在担任市二驾校校长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财务报销、虚报套取、违规收费、“小金库”列支等方式,多次违规动用公款请客送礼、公款旅游、支付个人款项等。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阎文诚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责成市交通局给予阎文诚行政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资金及市二驾校“小金库”结余资金,上缴国库。其他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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