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许雨眠) 4月18日下午,西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2017年“楼十条”。
根据最新发布的西安市楼市新规,西安市住房限购范围在城六区的基础上新增长安区,在这些区域内购买的商品房及二手房,房主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两年才可上市交易。同时,还规定,西安市无住房的居民家庭首次申请商贷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贷再次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对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贷款。居民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为25%。此外,新的“楼十条”还实行商品住房项目上市供应销售计划备案制度,并向社会公布,销售价格经申报备案后,三个月内不得上调,同时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制。
陕西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王圣学:“目的是为了稳定市场,打击投资投机稳定房价,引导市场 ,稳定发展,吸引人才落户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