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垂询/商务合作
地方频道:
现在位置:首页 > 城事

卡到期余额却不给退?聚焦预付消费之无效霸王条款

发布日期:2014-11-23 | 来源:当代生活报记者 蒙进煌 实习生 黄小娟 

核心提示:今年,南宁的宗先生办游泳卡时,被商家宣传“卡过期”;网友“净眼”办卡消费,竟还遭遇“余额过少,继续充值才能用”的理由。

“消费卡到期服务终止,卡内余额不退还!”“如果不继续充值,这卡里余额也不能用了!”办理预付卡消费时,这些被商家单方解释活动规则的现象,常常让消费者又恼又恨。


办卡游泳

被体育馆宣布“过期”


今年6月份,南宁的宗先生在南宁一家体育场馆办了一张游泳卡,并根本商家活动规则,存入了使用30次的消费金额。最近,他去使用此卡游泳时,明明卡里还有15次没有用过,却被告知“卡过期”。


体育馆工作人员告诉宗先生,他的卡已经过了1年期,不能再使用,也不能退款。这让宗先生觉得不可思议,卡上面并没有标明使用期限,怎么如今说过期就过期了呢?他认为商家单方如此解释服务条款,其服务合同存在“霸王条款”。


记者从宗先生手中的这张游泳卡看到,卡片正反两面都没有关于使用期限的信息,只有一条“使用此卡必须遵守体育园的有关章程和规定”。那么,有关章程又指什么呢?宗先生告诉记者,在办卡的时候,他还曾被要求填了一张申请表,上面的条款没有看清。


“如果申请表上规定了使用期限,但是对方没有告诉我,是不是消费欺诈?”宗先生认为,设定消费期限的行为本身就有问题,不退还余额的做法更是让他难以接受。“哪怕服务到期了,商家可以停止提供服务,但卡里的钱还是我的,应该退还给我。”宗先生说。

 广告位

余额过少

美发店要求充值才能使用


今年6月份,南宁网友“净眼”投诉称,自己在凤翔路一家美发店办卡消费,遭到商家单方解释活动规则,卡里余额400元被非法占有。


“净眼”说,她于在该店办理了一张会员卡(金卡),到了今年初卡上还有800多元余额。她又去消费3次之后,卡里余额为400多元。离去的时候,店里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低于500元要再充值,如果不继续充值进来,这卡下次就不能用了。

上一页12下一页

彭丽媛:能够同乘一条船是难得的缘分

新华网北京11月11日电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

APEC晚宴表演片北京烤鸭:4分钟内完成片鸭摆盘

据新华社电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夫人彭丽媛10日 …

四川省委书记: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省委负总责

中国网11月9日讯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 …

地方站:


 Tel: E-mail: QQ:
Copyright © .Inc.All Rights Reserve.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