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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防尘措施不到位 将执行“四个一律”

发布日期:2018-03-09 | 来源:西安晚报 
核心提示:3月8日下午,西安市召开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铁腕治霾专项整治常态治理千人现场会,合力向扬尘污染挥出重拳。


3月8日下午,西安市召开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铁腕治霾专项整治常态治理千人现场会,合力向扬尘污染挥出重拳。从即日起至年底,“硬标准”将在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地铁等各类建设工地和“两类企业”予以常态化实施,以最严措施保卫西安蓝天。


重点整治12类扬尘污染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治理12类扬尘污染问题:即责任人履职不尽责、监管有缺失,以及发现问题不及时、查处不到位的问题;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细、标准不高的问题;未按照规定设置围墙围挡,以及围墙围挡破损和立面乱涂乱画乱贴的问题;未设置包抓监管公示牌、包抓监管公示牌未设置在主出入口显著位置、包抓监管公示牌公示内容不全的问题;防尘密目网覆盖不严不细不实,以及覆盖的密目网网孔过大、压固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场区清扫不及时、保洁不到位,以及物料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场区未按要求对道路、坡道进行硬化或者硬化不到位,以及道路破损未及时修复的问题;未按要求设置车辆冲洗台并配备冲洗设备、车辆出入不冲洗直接绕行出场的问题;未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设备、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与区县(开发区)平台未联网或联网但不能正常传输数据、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的问题;建设工地易产生扬尘的工序未进行湿法作业,以及“两类企业”生产物料输送封闭不严、未按规定生产产生扬尘的问题;场区每天收工后未做到工完场清的问题;应急减排响应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年底前将展开常态化治理


此次专项整治将分阶段进行。即日起至3月15日,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两类企业”按照整治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3月15日至3月25日,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对照整治治理重点,对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整治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从严查处。3月26日至4月5日,市级各相关部门对本行业整治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建委督导组对全市建设工地整治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移送、整改、复查。


4月5日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结合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特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新机制、新标准、新办法。4月6日至年底,全市各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巩固保持前期整治治理成果,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同步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依规依纪问责落实不力责任人


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常态治理工作,树立扬尘污染防治“一盘棋”意识,围绕整治治理目标和责任分工主动担责,不推诿、不扯皮,密切沟通衔接,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常态治理工作。各单位将对照整治治理目标和重点,建立问题台账,逐个检查、逐个整改、逐个验收、逐个销号。对于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建设工地和“两类企业”,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责令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15天的专题教育,一律全市通报,确保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反弹。


此次专项整治常态治理工作将实行严格的考核问责。对于行动迟缓、工作漂浮、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一律上报市铁腕治霾办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并移送问责。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对于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不力的责任人,也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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