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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社等部门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18-01-10 | 来源:大秦网 
核心提示: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同志主持召开了5次省政府专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同志主持召开了5次省政府专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夯实了各市(县、区)政府的常务副市(县、区)长是解决本地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具体责任,省、市、县(区)政府逐级建立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形成了人社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总体较好。


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推进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我省进一步突出源头治理,完善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在落实2016年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28号)的基础上,今年3月省人社厅还会同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重点加大了建设市场秩序监管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的综合监管力度,夯实了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责任,细化了对新开工项目的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了人社部门履行执法职责,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的多部门联防联治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多部门联防联治机制,努力做到新开工项目日常监管全覆盖。同时省人社厅会同省公安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刑事打击恶意欠薪力度,2017年1至11月人社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71件,公安机关立案149件,积极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改革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了省级12个部门包抓市(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市(区)开展工作,帮助基层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多部门协同监管,强化对新开工项目的日常监管。全省建立健全了人社部门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对房屋建设、市政工程、公路、铁路、水利等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解决因拖欠工程款、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和转包等因素造成的拖欠工资案件;发改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环节,严格审查建设单位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防止资金不足的工程开工建设;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按时拨付工程款;司法部门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法律援助,引导帮助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多部门精准发力,实现了联合监管。今年我省加大建设市场秩序监管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的综合监管力度,夯实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总责任和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企业的直接责任。全省共对今年以来新开工的1746个建设项目建立了日常工资支付监管台账,每季度检查工程款和工资支付情况,有效遏制新增欠薪案件发生。


加大日常执法力度,保障工资支付工作成效明显。2017年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2.67万户,办结案件3519件,其中工资类案件2714件,为6.4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7.45亿元,其中为建设领域5.26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6.34亿元。案件数、涉及人数、涉及金额与去年相比分别下降19%、50.26%、41.6%,实现了三下降的目标。与此同时,还向社会公布了139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做好保障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快速查处欠薪案件。我省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在畅通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和接待服务窗口的同时,进一步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全省开通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联动平台,实现了全省互联互通,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线上运行,劳动监察两网化平台全天候接受网络投诉,全省境内 “一点投诉举报、全网联动受理”。实行举报投诉首问责任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投诉快速查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反映的工资拖欠问题开辟绿色通道,快速解决。2018年元旦至春节期间,全省市、县(区)将进行解决农民工工资“一厅式”办公,集中受理解决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加大重点领域监控力度,积极化解矛盾隐患。我省人社部门以工程建设、煤炭采掘、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容易发生拖欠问题的行业为重点,正在集中开展排查,及时掌握工资支付情况。加强对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不正常和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重点监控力度,发现拖欠工资问题隐患及时预警。排查中发现的欠薪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采取得力措施限时化解,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多部门联合惩戒违法企业,适时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对2018年春节前后不积极履行人社部门责令改正决定行为的违法企业,人社部门将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进行公布,并将“黑名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及时查处拖欠工资案件,严厉打击欠薪犯罪行为。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人社部门将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对拒不改正的要责令其加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将会同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欠薪的企业依法清偿。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人社部门会及时向与公安机关移送,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做到违法事实没查清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得到维护不放过、涉案嫌疑人没归案不放过,保持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加大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的调解力度,加强调裁工作衔接,努力把争议解决在基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继续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快速结案。


制定出台我省考核办法,夯实政府和部门责任。2017年1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12月29日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出台了《2017年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省政府近期出台考核办法,对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治欠保支工作开展考核,各市也要逐级进行考核,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极端事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考核结果由联席会议向各市级政府通报,并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市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联席会议对该市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陕西“五新战略”的具体实践,也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我省各级人社及相关部门将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力以赴打赢岁末年初治欠保支攻坚战,确保广大农民工拿到钱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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