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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全年禁放烟花已常态 警方公布举报电话

发布日期:2017-12-08 | 来源:华商报 记者 苗巧颖 
核心提示:12月7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在西安市人流量较大的钟鼓楼广场开展《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12月7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在西安市人流量较大的钟鼓楼广场开展《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咨询活动。


多行业纳入新条例管理范围


《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是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性法规。


《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施行之前,基层民警主要依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但由于该条例出台较早,很多容易滋生违法犯罪的行业场所未纳入管理处罚范围。此次《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的施行,把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维修业、开锁业、提供按摩服务的洗浴、足浴等经营性休闲场所纳入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范围,规范了行业义务,明确了法律责任。


据民警介绍,新条例的实施解决了基层民警无法可依的局面,将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特种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城区内全年禁放烟花已常态化


12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也是西安市为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结合实际制定的管理条例。


今年11月4日12时,西关正街一足浴店开业,为图吉利燃放烟花爆竹,经过调查,违法嫌疑人左某对其因新店开业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之规定对左某给以警告并处罚款200元。


民警介绍,该条例明确规定全年365天内,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灞桥区、雁塔区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预警及三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西安市行政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年以来,公安莲湖分局共查处燃放烟花爆竹16起,处罚18人。如发现违规情况,可向莲湖警方举报。举报电话:87278514。华商报记者苗巧颖实习生 陈乔/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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