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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放开投连险非标产品投资  监管将加强

发布日期:2014-10-12 | 来源: 天山网 


    长期以来被视为“鸡肋”的投连险产品,或许将迎来转机。



    记者昨日(10月9日)获悉,中国保监会近日向各家人身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允许保险公司投连险投资具有稳定收益预期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即非标产品),而这些非标产品包括: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不动产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该《征求意见稿》同时要求,全部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50%,其中单一项目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25%。


    由于业绩不理想且不计入保费,同时受到投资渠道的限制,长期以来投连险一直不被保险公司和投资者重视,规模始终做不大。业内人士表示,放开非标投资渠道后,投连险将可以更灵活地配置资产从而获取更高收益,在与其他理财产品的竞争中迎来转机。


    流动性和信披监管将加强


    上述保监会《征求意见稿》在投资品种方面,允许保险公司投资账户投资具有公开交易市场的标准化资产,或虽不具有公开交易市场但具有稳定收益预期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即非标产品)。其中,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不动产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其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同时,该《征求意见稿》要求,对于包含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账户,其流动性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低于账户价值的10%;全部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50%,其中单一项目的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账户价值的25%。


    此外,对于投资包含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投资账户,保监会要求其明确各投资品种的基础资产、投资方向及筛选标准。


    事实上,2000年保监会下发的《投连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连结一个投资账户的投连险,其投资账户按成本价计算,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国债之和不得少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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